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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技工学校教师职务

[返 回]   点击数:3564   发布时间:2009/11/11 9:16:01    】

 

关于2009年度技工学校教师职务
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温劳社培〔200973

 

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

根据温职改办〔2009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09年度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根据《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技

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的教师须具有教师资格。

(二)按照原劳动人事部制定的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任职基本条件、高级破格条件(浙职改〔199223号)、中级破格条件(温职改办〔200553号)等文件规定,任职时间计算至200912月底。

(三)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到学校(院)的具有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对其原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省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所在市人事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相应的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于确认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依据材料不充分、有疑义,确认有困难的,需提供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有关材料,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认(如持有的是非技工院校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在技工院校任教,在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并换发我省的相应资格证后,还需转评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

(四)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

(五)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注:2007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不再作为我省评审专业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

(六)根据浙人专〔2006351号、浙人发〔200899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相应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以上。

2.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

3.已有其它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转评技校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七)根据浙人专〔200780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相应的职称外语考试:

1.年满50周岁。

2.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合格证书或大学本科以上外语专业毕业。

3.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4.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5.已有其它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转评技校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

申报技校实习指导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人员,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处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符合以上文件规定免试条件的,应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并填写相应的免试审核表,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八)晋升高、中级职务与继续教育挂钩。

    (九)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继续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上年度考核优秀(优职)和任职期间多次评为优秀(优职)者优先晋升,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需要公证的,可通过司法公证机关公证),其中《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须在申报对象工作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并经相关单位证明(盖章)。然后向温州市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三、报评材料

    (一)经县(市、区)职改办审核盖章的《申报      职务评审对象花名册》。

    (二)申报人员材料

    1.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增加了量化评价记录的栏目。凡晋升中级资格的,均需采用新表,报一份;晋升高级资格的新、老表均可使用,报一式四份;

    3.《如实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保证书》一份,由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签字;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三份。内容为担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介绍,字数在2千字左右,中文打印;

    5.晋升高级资格的需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其中有各个年度考核结果登记)和2007年度《呈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报告》各一份;

    6.单位填写的《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一式二十一份(用A3纸),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须打印并加盖填表单位公章。

    7.学历证明、教师上岗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技术等级证书(推荐评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应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市本级由评委会办公室验审原件,其他的由当地人事部门负责验审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签字);

    8.有关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由评委会办公室和当地人事部门负责验审原件并签章);

9.有效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10.破格申报的,提交所在单位填写的《破格评审      级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对照破格条件说明破格理由,注明所符合破格条件,并附相应的材料;

    11.提交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

12.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须将本人的一张数码照片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Li88836740@126.com。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的文件名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及本人名字,采用“jpg”格式,文件大小50K以内。申报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交二寸半身免冠近照一张。

    四、评审的方法

    根据市职改办有关规定,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实行评聘分离。为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今年实行量化打分和专家评定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特制定《温州市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试行)》。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在申报中,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职称外语合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技校教师职务资格的予以取消,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并在3年之内不准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属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人,3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请于7月底前报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同时缴纳评审费。

市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拟在9月底召开评委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材料清单

      2.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

      3.温州市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试行)

      4.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5.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6.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7.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

      8.晋升(推荐)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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